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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检察院开展物业服务专项监督活动
2021-12-21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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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物业服务质量提不上去,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产生矛盾纠纷,造成恶性循环,影响社区和谐稳定,建议对物业领域进行监督”。今年4月,收到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后,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开展中卫市物业服务专项监督活动,助推解决这件人民群众的“关心事”、“操心事”、“烦心事”。



市检察院精心制作了《关于中卫市物业服务情况的调查问卷》,通过实地走访、张贴海报的方式宣传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问卷调查,共有1200余人参与答卷。调查结果显示,中卫市近69%的答卷人明确表示对目前居住小区的物业服务不满意,70.98%的答卷人反映对小区道路、绿地、停车位等公共用地、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不满意,80.45%的答卷人反映不知道物业费的用途,92.05%的答卷人反映业主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主要原因是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不满意……上述结果为检察机关了解中卫市物业服务领域存在的问题并依法监督提供了充分、客观的事实基础。


检察官还通过走访调查核实、听取相关单位意见,了解到中卫市物业服务管理混乱,制度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强,居民享受不到优质服务质量,甚至权益受损,突出表现在: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全面履行义务的情形普遍存在,如未依法公开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应公开事项,未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辖区群众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的成立、职责及权利不清楚,业主因各种原因不按时缴纳物业费或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情形普遍存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频发。

物业服务水平的高低,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关系,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以及获得感、幸福感。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予以反馈,并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在场监督的方式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该行政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力度。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多措并举,予以整改:以完善机制为依托,推动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促进物业服务与基层治理有机融合;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提高社区物业服务覆盖面;以物业行业培训为举措,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跟踪督促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推动全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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